声乐学院第三届专业技能比赛
专业技能是专业能力形成的重要表现特征,掌握良好和精湛的专 业技能是 我院教学的主要目标。学生专业技能比赛作为衡量学生艺术 实践能力、反映教 学质量的一个窗口,将对我院专业教学水平的提高 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实施办法:
1.我院拟每学年进行学生专业技能比赛,每年一次;
2.参赛资格: 我院所有正式注册的专科生、 本科生均可向比赛 组委会报 名参赛;每位参赛选手可自由选报一个或两个比赛项目;
3.每一类比赛共设一等奖 3 名,二等奖 5 名, 三等奖 8 名,优秀奖 若 干;
4.比赛分初赛、复赛及决赛三个赛段 ;
5.由院比赛组委会组织院内外有关专家担任比赛评委,选拔出 优胜者。
比赛规则:
一、独唱比赛 比赛可含美声、民族、通俗三种唱法。三种唱法分组进行。
1.初赛 现场演唱一首完整声乐作品,中外作品自选;演唱时间不超过 5 分钟。 比 赛时评委有权终止选手演唱,不影响成绩。 2.复赛 现场演唱一首完成度较高声乐作品。 美声: 一首创作歌曲或一首艺术歌曲(中外均可); 民族: 一首中国创作 民族歌曲或一首传统民歌;通俗: 一首流行歌曲或一首音乐 剧选曲 (中外 均可)。
3.决赛 现场演唱两首完成度较高声乐作品;评委现场知识问答;选手视唱; 美声:一首创作歌曲,一首艺术歌曲(中外均可);民族:一首中国创作民族 歌曲,一首传统民歌;通俗:一首流行歌曲,一首音乐剧选曲(中外均可)。
注:1.决赛可重复初赛、复赛一首作品;
2.比赛时评委有权终止选手演唱,要求选手开始演唱另一首曲目。
比赛时间安排:
1. 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。
2. 比赛时间:初赛:2023 年 5 月 19 日;复赛:2023 年 5 月 24 日;决赛: 2023 年 5 月 31 日。(具体时间以通知 为准)
3.比赛地点:汉唐楼 125
审核教师|杨宏远
图文编辑|李佳宁 智恩茜
排版|李佳宁